2023年12月5日至12月19日,安徽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并于2024年4月3日向我市反馈了督察报告。芜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研究制定了《芜湖市落实2023年安徽省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全面部署并系统推进整改落实。
《整改方案》要求,芜湖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压紧压实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针对督察指出的4个方面问题,《整改方案》梳理形成了芜湖市贯彻落实2023年安徽省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整改措施清单(19项),逐一明确了整改问题、重点措施、目标任务、完成时限、实施主体,做到可操作、可检查、可考核。其中,立行立改、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6个,2024年度完成整改任务8个,2025年度完成整改任务4个,2026年度完成整改任务1个,将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推动整改达标、见底清零。
《整改方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目标为牵引,为高效推进整改工作,制定了五项重点举措。一是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湿地保护修复的重要论述,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二是扎实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深入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清单化、闭环式管理。三是精心组织规划编制工作。全力推进市、县(市、区)湿地保护规划的编制,加快推进湿地公园规划修编。四是不断强化日常监管能力。深入排查湿地公园巡护管护薄弱环节,强化管理和巡护队伍建设,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置。五是着力提升系统保护水平。综合运用“天上看、空中巡、网上报、地上查”及重大事项半年报告等措施,持续加强湿地公园日常监管。
为保障督察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整改方案》明确了三个方面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对督察整改工作负总责,统筹推进问题整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综合调度、跟踪督办整改任务落实。二是严格督查督办。各整改责任单位要按月倒排工作计划,实行挂图作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建立日常调度督办机制,结合随机抽查,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对整改不力、进展滞后的进行催办、督办、通报、约谈,督促按照标准按时完成整改。三是做好信息公开。充分运用新闻网络媒体,及时公开整改方案、整改进度、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下一步,芜湖市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保持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定力,持续抓好抓实湿地公园问题整改,以更大力度促进生态环境质量稳定改善,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