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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26年元旦、春节假期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发布日期:2025-12-27 11:55:58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ci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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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2026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市场监管局向各经营主体、相关组织和消费者作如下提醒告诫:一、各类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价格条例》《

2026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市场监管局向各经营主体、相关组织和消费者作如下提醒告诫:

一、各类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价格条例》《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切实加强价格自律。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理性合理定价,确保质价相符,主动承担维护价格稳定的社会责任。

二、住宿经营主体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当日客房价格、举报投诉电话等信息,公示时要做到房型、房价清晰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对房价以外商品和服务的价费要在显著位置公示,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传统特色商品经营主体要自觉规范价格行为,明码标价。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折价、虚假减价、虚假价格比较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

四、餐饮、交通、景点(区)、停车等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价格政策规定。执行市场调节价的要依法合理制定价格标准,严禁收取未标明的费用;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要严格执行价格标准及优惠政策,严禁通过各种方式变相提高价格。

五、各行业协会或其他单位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要建立行业价格行为规范以及自我约束机制,督促行业组织成员诚信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六、广大消费者合理安排行程,理性消费,索要并保存支付凭证,如发现涉嫌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12345平台进行投诉举报。

市场监管部门将开展巡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从快处理,性质恶劣的,公开曝光,并予以信用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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