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今年清明节假期期间,交警部门结合春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全市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00余起,其中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违法行为高达290起。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此次查处的290起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中,不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占比最多,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分别位列第二、第三。
4月6日中午12点,在人民路与富阳路路口附近,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石某在未佩戴安全头盔的情况下,逆行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被民警当场拦下。经民警劝导,石某认识到了自身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并接受处罚。
5分钟后,一男子骑着电动小蓝车经过该路口时,同样因未佩戴安全头盔被拦下。“哈啰单车上配备了安全头盔,为什么不戴?”“天太热了,戴头盔不舒服。”随后,民警对男子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考虑到该男子是首次违法,民警现场对其进行警告处罚。
今年清明节假期期间,交警部门也对酒驾违法行为进行了重点整治。4月4日凌晨,男子肖某驾驶SUV途经工农路刘村桥路段时,民警发现其行驶轨迹十分可疑,立即示意驾驶人靠边熄火停车接受检查。当车窗摇下的那一刻,一股浓烈的酒味瞬间飘出。民警立即对肖某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为43mg/100ml,达到酒驾范畴。随后,肖某被民警带至中队接受进一步处理。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平时外出期间,务必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不论在何时、何处,勿心存侥幸,切忌以身试法。